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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效率-郴州政府出奇招
2018-07-12 16:06  点击:43
据悉,郴州市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政府服务机制改革,将推行和建立“四制四联、一优一简”工作机制,政府投资项目在取得土地后,获取施工许可在政府部门流转时间将不超过7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不超过50个工作日。
 
“四制”,指的是推行技术性预审查制、告知承诺制、提前服务制和综合受理制。

☆ 技术性预审查制
对虽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土地拟使用主体明确的政府投资项目或已签订入园协议的园区工业项目,其规划蓝线和规划建设指标明确,实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决定相对分离的“双轨”审批机制。即在未供地暂不具备法定审批条件的情况下,以项目投资主体自愿为前提,并作出相关承诺,由项目投资主体按技术性审查要求准备和递交相关资料,审批部门按正常审批要求提前进行技术性审查,出具“技术性预审查”的审核意见;待用地手续达到法定条件后,将预审查转化为正式审批,出具正式审批文件。技术性预审查包括规划设计方案预审查、初步设计预审查(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施工图预审查、消防设计预审查等内容。未取得正式审批文件之前,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 告知承诺制
推行告知承诺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目前初步确定了亮化设计方案审查等6个第一批告知承诺审批事项。
 
☆ 提前服务制
对政府投资项目和园区工业项目在意向启动或进驻阶段,由市发改委组织市国土、规划、住建、环保等部门,进行选址、预审和后续审批要素的提前咨询服务,并指导企业进行用地预审、土地报批、可研文本编制及建设方案设计等工作。
 
☆ 综合受理制
设立建设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出件,原部门窗口转为后台负责具体事项审批。各审批职能部门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整合部门内部所有审批服务职能,明确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首席代表,授予首席代表具体权限
。
“四联”是推行联合审批、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

☆ 联合审批
对依法需前置审批的项目,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行政审批部门采取联合会审或并联审批的方式;对相邻且不为必要前置的环节,一律采取并行办理,通过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登记、信息共享、并行办理、限时办结”,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联合审图
报请省住建厅、省人防办、省消防总队支持,争取成为住建、人防、消防施工图“多图联审”试点推进城市,对市域范围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先行先试、自我管理,组建、引进和培育多家审图机构,构建多元、充分的中介审图市场,满足郴州市改革需要。按照“一门受理、一次告知、联合审查、限时办结、统一付费”的原则,整合相关部门的审图职能,建立施工图联合审查机制,委托一个综合图审机构开展房建(市政)、人防、消防等技术性审查,进一步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

☆联合测绘
先期对企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涉及国土、规划、房产3个部门的3项测绘服务,包括规划核实竣工测量、地籍测绘、房屋面积测绘,按照“一窗受理、一套标准、一份成果、一次复核、数据共享”的原则,向符合资质的社会测绘机构全面放开,由一家测绘机构提供服务成果,作为规划竣工核实、用地复核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的依据,实现三项测绘“时限更短、收费更低、服务更优”。

☆联合验收
按照“综合受理、集中审验、联合踏勘、限时办结”的要求,继续纵深推进联合验收的改革做法,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市规划、国土、消防、人防、城管(园林和灯饰)、城建档案等多个部门一次性集中上门验收,由市住建局统一出具合并验收证明。
 

“一优”指的是优化审批流程
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审查标准公开: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财政评审、消防、人防设计审核以及各部门合并验收等环节,要明确细化审查(验收)标准,依法全面公开,并建立审查(验收)过程常见的技术性堵点疏通机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各类方案设计(验收),其审查修改(整改)意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供业主组织修改,不得多次提出不同修改(整改)意见。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除违反强制标准、影响质量安全的,设计单位需重新出具文本复核以外,其他需修改内容以文字形式在初步设计批复中采取告知承诺制,提交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
优化审批流程。取消社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审查备案;质量监督注册、安全生产监督备案、施工许可实行并行办理;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取消其招标备案环节;取消规划核实证明单独进件、验收,并入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的合并验收环节。取消房地产项目开发资本金缴纳,房屋预售许可3个工作日办结,其受理资料按法定原则进行精简(取消前期物业备案前置条件)。地名审核采取分层级、分类别审核办理,对一般房地产项目采取负面清单备案制,与发改委项目备案并行即到即办。单个项目不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政府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政府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作为可研文本一个专篇,社会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采取告知承诺制,在施工图审查阶段把关。园林、灯饰部门参加市规划局组织的审查会议,其具体技术要求和规范采取告知承诺制,不再单独审查。工业用地范围内的除办公楼、宿舍以外的其他建筑设施、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上的物流仓储用房、公益建筑、特殊建(构)筑物等项目,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不缴纳易地建设费。工业项目中的办公楼、宿舍以及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1000(含)平方米的其他项目,由业主自行选择建设防空地下室或缴纳异地建设费。取消城区一般项目(占地面积50亩以内)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审批。

“一简”则是精简受理资料
对建设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受理资料进行全面梳理精简,取消各类不合法、不合理的受理资料。结合建设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在实现与部门自有业务系统数据对接、数据库录入的基础上,通过企业实名认证(CA认证),通电子证照等应用技术,将各类受理资料分为共性资料、部门流转共享资料和企业必备资料等三类,企业资质等共性资料由企业一次性通过网络上传提供,全程共享调用,后续审批环节不再重复提供;部门前置审批结果通过证照电子化后自动流转为后置审批受理资料,实现内部流转共享;企业仅需提供相关审批阶段必备审批资料,减少企业来回重复跑腿的次数。同时,将各阶段申请表格实行整合,相关企业信息和阶段审批要素信息“一表”流转,部门共享。原则上取消各类事项的申请报告,实现“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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