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海口新规:重点监管开发企业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2017-03-06 00:00  点击:16

  3月3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分十条规则向海口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提出具体要求,并要求重点监管开发企业的违法广告、违规销售、未明码标价、“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强调,文件的出台是进一步贯彻国家关于保障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的要求和精神,围绕“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暂停”政策。

  《意见》要求,严肃市场秩序,多部门联合加大依法查处力度,重点打击房地产违法广告、哄抬房价、捂盘惜售、违规销售、“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实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管理;强化预售资金和二手房资金管理;期房不得进行二手交易;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

  此外,加强正确的舆论宣传,各级住建部门和宣传部门要积极、公开、客观就海口市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及时发声,严禁散布虚假消息和不实言论,对制造散布虚假信息的当事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进一步健全房地产市场工作机制。

  《意见》明确,海口市住建部门牵头,建立多部门参加的市房地产行业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海口市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据当地媒体报道,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2017年3月1日上午,海口市住建局已对慧远美林谷、蓝城印象、海信华庭、海航万绿园壹号等四个项目进行了约谈。

  同日下午,市政府、市住建局召集海口市2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5家中介机构召开座谈会,要求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施“虚假宣传、违法广告、违规销售、未明码标价、违规代理销售”、“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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